市乡村振兴局1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-0008全讯注册

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/202302-0001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
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-02-21 16:43
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
信息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导航 民政、扶贫、救灾
信息名称 市乡村振兴局1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 一、迎接省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。根据《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皖财农〔2021〕450号)、《宣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〔2021〕229号)文件要求,提出我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至市财政局。衔接补助资金的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,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进行综合考虑,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500万元,其中宣州区为690万元,郎溪县为550万元,泾县为670万元,绩溪县为470万元,旌德县为500万元,广德市为360万元,宁国市为260万元。

市乡村振兴局1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

一、迎接省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。

根据《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皖财农〔2021〕450号)、《宣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〔2021〕229号)文件要求,提出我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至市财政局。衔接补助资金的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,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进行综合考虑,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500万元,其中宣州区为690万元,郎溪县为550万元,泾县为670万元,绩溪县为470万元,旌德县为500万元,广德市为360万元,宁国市为26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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